依中國大陸《公司法》規定,若被繼承人為某公司股東,過世後留下股權遺產,繼承人原則上可以直接繼承「股東資格」,但如果該公司章程有例外規定,則需以章程為準。 依序為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及祖父母四個順位,另「配偶則當然參與繼承分配」 起算點: 訴訟時效的三年是從你實際得知或依常理應當得知權利被侵佔時開始計算。 繼承人需攜帶應備文件,至「房產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若不克親自辦理... https://smebrother.com/blogs/news/父母也有被差別對待的一天-香港和大陸遺產繼承順位大不同